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0日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现将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结果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笔试,确定参加本次面试19人,详见《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3月15日(周一,全天);开考时间为上午9:10。
面试地点: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于面试当天8:30到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报到,经健康码、行程码核验及体温检测后,由引考员集中带到候考室。手机自安检后放于指定位置统一保管,考试结束离场时领取。
2.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身份无误后,宣布考场纪律及考前注意事项。
3.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由引考员带到面试室面试。
5.面试结束后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
6.面试结束后,将按照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最终成绩)排名确定6名录用人员。一经录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9:10未达到候考室的面试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3.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每次回答完面试考官的问题后,请说“回答完毕”。
4.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5.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承诺已知悉须知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笔试成绩
附件2:面试名单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9日
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2.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3.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候考室等候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4.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考场工作人员,经考点现场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候考室等候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须知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